青海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就业形势 2016-01-17 15:12 热度: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于1月中旬至2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定于1月中旬至2月下旬举办的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活动援助对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军人、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为援助对象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并抓好跟踪回访,切实提升援助服务效果,真正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落到实处。